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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在野、顾如等南方墨家代表们的思辨空间
创建于:2025-07-11 17: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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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刘华庆墨子学刊2026年7月6日18:30作者 | 刘华庆,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博士研究生。原载 | 《墨子学刊》2024年12月第2辑,第63-79页。摘要:在孟子与墨者夷之的论辩中,孟子将夷之的“爱无差等,施由亲始”判为“二本”予以批驳。然而从墨家思想内部发展的脉络这一角度,可以看出夷之此种观点很可能是受到了后期墨家“伦列”说的影响。作为后期墨家对“兼爱”说的发展,“伦列”说主张在以天下之大利为旨归之“义”的前提下允许爱有厚薄,从而进一步使“兼爱”更切中伦常日用。基于墨家“伦列”说对夷之的可能影响,可以发现孟子的“二本”之斥对夷之而言也许并无不合理之处,但却未必符合“伦列”说本身的要旨。同时,墨家“伦列”说与孟子面临“仁”与“孝”之张力时,所做的“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之外推建构,二者虽然进路不同,方向却一致,同是为了解决“普遍之爱”与“特殊之爱”的内在张力的努力,这也可视为儒墨二家在这个向度上得以会通的一个例证。关键词:二本伦列差等义会通孟子与墨者夷之由为亲人治丧而引发的“一本”与“二本”的论辩,见于《孟子·滕文公上》第五章。这场“孟夷之辩”的解读,吸引了不少学者的关注与讨论,因为这不仅记载了先秦儒墨两家的一次重要的思想交锋,更是凸显了儒墨两家在“仁爱”与“兼爱”问题上的不同立场。对于“孟夷之辩”的解读,学者多从儒墨两家思想之“异”处着力发挥,而本文将通过探讨墨者夷之“爱无差等,施由亲始”这个说法与后期墨家提出的“伦列”说之关系,以及简要回顾儒家自身为了解决“仁”与“孝”之张力所进行的哲学建构,进而从“同”的角度探讨儒墨两家在试图解决“普遍之爱”与“特殊之爱”之张力的一致性方向,这同时也构成了儒墨会通的一种可能性向度。一、夷之“爱无差等,施由亲始”与“二本”说在进入相关的讨论之前,让我们先回顾一下“孟夷之辩”的文本:墨者夷之,因徐辟而求见孟子。……孟子曰:“……吾闻夷子墨者。墨之治丧也,以薄为其道也。夷子思以易天下,岂以为非是而不贵也?然而夷子葬其亲厚,则是以所贱事亲也。”徐子以告夷子。夷子曰:“儒者之道,古之人‘若保赤子’,此言何谓也?之则以为爱无差等,施由亲始。”徐子以告孟子。孟子曰:“夫夷子,信以为人之亲其兄之子为若亲其邻之赤子乎?彼有取尔也。赤子匍匐将入井,非赤子之罪也。且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而夷子二本故也。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蚋姑嘬之。其颡有泚,睨而不视。夫泚也,非为人泚,中心达于面目。盖归反虆梩而掩之。掩之诚是也,则孝子仁人之掩其亲,亦必有道矣。”徐子以告夷子。夷子怃然为间曰:“命之矣。”(《孟子·滕文公上》)在本段孟子与夷之的论辩中,具有墨者身份的夷之为了给自己“葬其亲厚”的行为与墨家“节葬”的主张明显矛盾做辩护,提出了“爱无差等,施由亲始”的说法,这个说法从字面上讲,即是“人与人之间的爱,并没有亲疏厚薄的区别,只是实行起来从父母亲开始”。而在孟子看来,“且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按照朱熹的注解,“且人物之生,必各本于父母而无二,乃自然之理,若天使之然也”,这即是说,就万物出生的本源来看,必定只有父母这唯一的本源,也就是孟子所说的“一本”,由此引申开去,对父母的爱必定是最深的最特殊的,这种爱与对路人的爱是必定有差等的。反观夷之一方面坚持他理解的墨家“爱无差等”的立场(夷之的“爱无差等”是否真正符合墨家“兼爱”说的表述,留待后文作详细辨析),在施予爱的程度和分量上将父母与路人相提并论毫无分别,另一方面又补充强调在实践爱的时候要从父母开始(“施由亲始”)。孟子认为夷之这种说法其根源在于自己施予的爱有两个本源,一个是父母,一个是路人,故斥之为“二本”。笔者认为,理解整个“孟夷之辩”最核心的问题乃是对墨者夷之提出的“爱无差等,施由亲始”这个说法的进一步解读,在此基础上,才能对孟子斥夷之为“二本”这个评价有一个较为深入的认识。朱熹认为,夷之这种说法是“推墨而附于儒,以释己所以厚葬其亲之意,皆所谓遁辞也”,意即夷之的说法只不过是将墨家学说比附于儒家,从而为自己明显违背墨家“节葬”主张的做法找一个托辞而已。事实上,从朱熹对于夷之“推墨而附于儒”的评价已经可以初步看出儒墨两家在这个议题上分享着某种共同的关注和旨趣,这一点将在后文探讨儒墨会通这一主题时进一步详论;辛晓霞与向世陵先生认为,夷之理解的“爱无差等”是讲爱的施与本身无差等,并未将施与的先后次序纳入考量,因而将父母首先纳入爱的对象与他所理解的“爱无差等”是自洽的,而这一点并不被孟子认同,因为在孟子看来,一旦“施由亲始”,这种由近及远的方式本身就意味着差等,因而与夷之本人主张的“爱无差等”自相矛盾;李景林先生认为,墨家的“二本”论是一种伦理原则上的二元论。它一方面承认一个抽象普遍的“兼爱”原则,另一方面又肯定一个自爱自利的功利原则,二者来源不同,且相互对峙,互为两级不能相通。相比之下,儒家所言“爱”的两端,一端是“不忍恻隐”之爱,这是普遍性的一端,另一端乃是自爱或曰“爱其身”,而“亲亲”之爱实质上构成了这两端的一个中介。因而夷之的“爱无差等,施由亲始”是夷之从墨家立场对儒家仁爱观念的一种曲解;杨海文先生则借用朱熹注此处“孟夷之辩”所用的词汇“本心之明”,认为“夷子施由亲始、厚葬父母,但在与孟子辩论之前,其本心之明处于遮蔽状态,性善的普遍性受到挑战。经过与孟子的辩论,夷子的本心之明被唤醒,亲亲的特殊性得以证成。厚葬胜过薄葬,仁爱高于兼爱,经由亲亲的特殊性推扩并充实性善的普遍性,这是夷子在‘亲亲’等问题上‘逃墨归儒’最重大的思想史价值”;此外,田丰先生对夷之的“墨者”身份提出质疑,认为“夷之游移于儒家亲亲与墨家兼爱之间,并非真正的墨者,故孟子斥其为二本。标准的墨家兼爱之说,可曰一本甚至无本,却非二本。然而,后世论及墨家时,往往忽略此义,直接将墨家等同于夷之,斥墨为二本”;林雄洲先生以夷之厚葬其亲的行为违背墨家“节葬”的原则,以及夷之“施由亲始”的说辞“更是墨家所一贯警惕却为儒家所着力之处”等作为依据,认为夷之的实际立场更接近儒家而非墨家,因而就质疑夷之的“墨者”身份这点而言,其观点与田丰先生类似,此外,林先生还进一步指出,孟子本人对夷之“墨者”身份实际上也持怀疑乃至否定的态度,因此,孟子此处斥夷之“爱无差等,施由亲始”为“二本”这种评价“很可能仅限于夷之而未及墨家”,而孟子对墨家“兼爱”进行激烈批评之根源,乃是孟子所理解的墨家“兼爱”的背后是比“爱无差等”的“二本”更进一步的“众”先于“亲”的“一本”之说。海外汉学界也有学者对此问题进行过研究,例如信广来(Kwong-loiShun)先生认为由于墨子在为其学说进行辩护的论证过程中并未诉诸人类天生具有关爱他人的自然倾向(naturalpredisposition)这一前提,因而墨子大概并不相信人类具有某种能够在墨家学说实践中自然实现的先天情感(naturalaffections),而夷之对孟子的回应便体现出夷之已意识到墨子学说此种特质并尝试进行说明,于是夷之的“施由亲始”便可视为一种修养过程(cultivationprocess),即是先培养对直系亲属的关爱之情,然后在墨家“爱无差等”的主张指引下,将此种情感外推至他人。纵观以上诸位学者对于夷之“爱无差等,施由亲始”说辞的解读,可以大致有以下两个观察:其一,大家几乎都将夷之这种说法置于孟子与夷之互动,或者进一步说,儒家与墨家进行互动的这个场域下进行考察,几乎都不否认夷之的这种说法是在儒墨论辩这个背景下产生出来的,而鲜有学者从墨家思想内部发展的脉络去考察夷之这种说法产生的背景;其二,学者似乎有一种对墨者身份比较固定化的解读,认为墨者就必须符合以“十论”为核心的墨家思想中的某个主张或者某几个主张,一旦有表面的不一致,就会引发质疑。笔者认为,这种质疑固然有其合理性,然而我们也应当看到,作为墨家思想核心的“十论”本身就是一个充满了内部张力的集合体,比如,墨家主张“非命”,但同时又主张具有浓厚宗教色彩的“明鬼”,二者存在至少表面上的不一致;墨家主张“尚同”,但“尚同”背后强烈的“上下一致”之指向,若推至极端却极有可能与“兼爱”的主张冲突。但即使存在这些内部的张力,也并不妨碍墨家学派作为一个矛盾的统一体呈现自己的主张。也许有人会提出这样的质疑:即使我们从墨家思想的内部脉络去审视夷之“爱无差等,施由亲始”这个说法,也必定不难发现,“施由亲始”确实与“兼爱”这一墨家的主张,甚至可以说是最为核心的主张构成了至少表面上的不一致。墨家思想内部是否已经发展出了消弭这一矛盾的解决方式呢?这便是我们将在下一个部分重点讨论的后期墨家所提出的“伦列”说。二、夷之“爱无差等,施由亲始”与墨家“伦列”说关于墨家之“伦列”,从《墨子》全书的文本上看,这个语汇仅仅出现了三次,都见于《墨子·大取》篇。而《大取》篇又是集中体现墨家逻辑学、科学以及部分伦理学思想的《墨经》六篇之一,与《墨经》其余五篇一起,通常被学界认为是后期墨家的作品。笔者随后将对墨家“伦列”这个概念做进一步的文本分析与解读。从大体上看,后期墨家提出的“伦列”说可以认为是对以墨子为代表的前期墨家提出的核心主张“兼爱”说的一个发展,因而进一步探讨后期墨家的“伦列”说必定有助于我们理解夷之“爱无差等,施由亲始”这个说法。事实上,在前面引述的几位学者中,已经有学者关注到了后期墨家的“伦列”说。比如,李景林先生认为,墨家之“伦列”意味着“次第”,而墨家有关“伦列”的表述也意味着“墨子后学对儒家等差之爱的观念有了一定程度的吸纳”,同时也指出,夷之将“兼爱”解释为“爱无差等,施由亲始”,也表明了这一点。李景林先生已经注意到了后期墨家的“伦列”说与夷之这个说法存在着密切的关联,但是并未进一步阐发究竟是何种关联,以及墨家“伦列”说与夷之的说法是否完全等同,如果不是完全等同,那么其二者的具体差异又在哪里;林雄洲先生也提到墨子后学的“伦列之爱”,主要意图是论证这种“伦列之爱”是一种“去私”且并不“平等”之爱,可见林先生的论证着力点主要不在探讨墨家“伦列”说与夷之说法的关系。除了以上两位前面引述过的学者之外,张岱年先生在《中国哲学大纲》中部“人生论”第三篇第二章论及“兼爱”条目时,将夷之“爱无差等,施由亲始”这个说法与“伦列”说一起讨论,并将“伦列”解为“秩序”,可见张岱年先生也注意到了夷之的说法与“伦列”说的相似性,但并未对这二者的异同做进一步的辨析。因而,探究后期墨家“伦列”说与夷之“爱无差等,施由亲始”说法之具体关联仍有可发挥的空间。“伦列”作为后期墨家发展出的重要概念,由于其本身继承的墨家“兼爱”的底色,以及在具体施与爱的时候允许一定程度上差等和次第的存在,也使得这个概念披上了一些儒家的色彩,这种表面上介于儒墨之间的含义指向吸引了不少学者的关注。关于这个概念究竟更偏墨家还是儒家,学者看法不一,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认为这个概念属于墨家范畴,且含义指向“平等”,持这个观点的学者包括孙诒让、吴毓江、以及谭戒甫等;第二,认为这个概念仍属于墨家范畴,但含义指向“差等”,持这个观点的学者包括英国汉学家葛瑞汉(A.C.Graham)、美国汉学家史华兹(BenjaminI.Schwartz)、张岱年、郑宗义等;第三,认为这个概念已属于儒家范畴,含义指向“差等”,持这个观点的学者包括伍非百、孙长祥等。造成学者之间看法分歧的原因,除了各自看问题的角度不一致之外,《墨经》文本自身,尤其是《大取》篇的文本难度与解读的争议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但尽管如此,为了更全面深入了解墨家“伦列”说并进而探讨“伦列”说与夷之“爱无差等,施由亲始”之关系,重新回顾解读相关文本乃是非常有必要的。以下是《大取篇》中提到“伦列”的第一处例证:义可厚,厚之;义可薄,薄之,谓“伦列”。德行、君上、老长、亲戚,此皆所厚也。为长厚,不为幼薄。亲厚,厚。亲薄,薄。亲至,薄不至。义,厚亲,不称行而顾行。(《墨子·大取》)此段文本告诉我们,在后期墨家看来,施予爱的时候可以有“厚”与“薄”之分,而决定厚薄的标准是“义”,而这种按照“义”的标准决定“厚爱”还是“薄爱”的方式便是“伦列”。可见,后期墨家的“伦列”说并没有强调“爱无差等”,且允许爱在“义”的标准下有“厚”与“薄”的分别。此外,有德行的、居于君位或上位的、年长的、以及亲人这四类,按照墨家“伦列”说,都是应当“厚爱”的对象。同时,我们也应看到,虽然后期墨家提出的可以按照亲缘关系的远近决定爱的厚与薄(“亲厚,厚。亲薄,薄”)已经与儒家的主张相当接近,但也主张单凭“长幼”不能取代“义”成为“厚爱”或者“薄爱”的标准(“为长厚,不为幼薄”),以及“伦列”说主张的“厚爱”对象中“德行”“老长”这两者与“君上”“亲戚”相比明显不是按照与施予爱的主体之关系远近而有所优先,因而后期墨家的“伦列”之爱与儒家的“仁爱”是有区别的。张岱年先生认为,“此所谓伦列之爱,与儒家之由己推人由近及远不同。此所厚之德行、老长,皆非必近。己之父母固是老长,他人之父母亦是老长,皆应厚之。所谓义者,以天下之大利为准。如厚之而有利于天下,是谓义可厚”,张先生又指出,“后期墨家所讲伦列之爱,亦非依远近而分等级”,这些精审的论述,一方面点出了后期墨家的“伦列”之爱与儒家“仁爱”的区别在于“伦列”之爱的核心要素是墨家之“义”而不是根据远近而分等级,另一方面则进一步指出了此种“义”所依据的乃是天下之大利。为了进一步加深我们对“伦列”说的认识,以下一段涉及“伦列”的文本也值得探讨:爱人不外己,己在所爱之中。己在所爱,爱加于己。“伦列”之爱己,爱人也。(《墨子·大取》)此段主要强调墨家爱人之理念并未将自己排除在外,换言之,墨家并不主张绝对的利他主义而完全不顾自我。所谓“‘伦列’之爱己,爱人也”,谭戒甫先生指出,“惟平等之爱己,不涉于私,即与爱人同矣”,谭先生此处将“伦列”解为“平等”,虽然与上一个文本例证中“伦列”允许爱有厚薄的含义指向明显不同,但仍然是以“义”为标准,而且与上下文语境含义是相符的,即是在墨家“去私”这一基本宗旨(也可视为墨家之“义”的一个层面)的指导下,与爱别人一样平等地爱自己。后期墨家的“伦列”说,除了以上两个文本例证之外,尚有最后一处直接的文本例证:圣人之法:“死亡亲”,为天下也。厚亲,分也;以死,亡之,体渴兴利。有厚薄而毋“伦列”之兴利,为己。(《墨子·大取》)此处主要体现墨家“节葬”的主张,父母在世时应努力尽孝奉养父母(“厚亲,分也”),父母故去之后,丧事应从简(“以死,亡之”),然后将精力投入到为天下大众谋福利的事业中去(“体渴兴利”)。对于本段最后一句,谭戒甫先生指出,“此谓为人子者,徒事校量厚薄而执厚葬久丧,不能与人为同等之兴利,直是‘为己’而已”,可见此处的“伦列”有“同等”之意,强调去除本质上仍是“为己”的厚葬亲人的做法,应与他人携手共进从事“兴利”的事业。值得注意的是,“伦列”在本段文本中的“同等”与在上一段文本中的“平等”含义类似,但角度有所不同,上一段文本中的“伦列”强调在不违背墨家“去私”之“义”的原则下与爱别人一样平等地爱自己,而本段文本中的“伦列”则着力于强调在墨家“兴天下之利”这种“义”的指导下,和别人同等地担负起“兴利”的责任。综合以上均见于《墨子·大取》篇的三处关于“伦列”的文本例证,我们可以看出,后期墨家的“伦列”概念,就其不同语境中的文本含义而言,确有“厚薄”“平等”以及“同等”之差异,这或许是导致“伦列”说在学者中有大体被诠释为“差等”或“平等”两种指向之对立,乃至产生了儒、墨学派归属争议的重要原因。笔者基于以上的文本分析,结合参考一些前辈学者的观点,试着就“伦列”说提出以下几点思考。1.就“伦列”所依据的标准而言,与其依不同语境将“伦列”诠释为“差等”或“平等”,不妨将“伦列”直接诠释为以“兴天下之利”为归之“义”。谭戒甫先生认为,“义与伦列实无二致”;田智忠先生在探讨墨辩学派的伦理特质时,也曾指出,“在墨家,兼爱是普遍原则,但是在对兼爱的具体贯彻上,还是要以伦列为原则,针对不同的对象而不得不殊,这才是真正的义(相当于后来理学所主张的理一分殊)”。可见,从“义”这个角度去解读“伦列”是非常关键的,也能避免“差等”与“平等”的二元对立。以“义”为基础,“伦列”之爱便有“厚爱”与“薄爱”之分;同样地,以“义”为基础,“伦列”说便要求平等地爱自己,以及与他人同等地担负起“兴利”的责任。而不管是“差等”还是“平等”,二者都能统摄于以“义”为核心之“伦列”,目的乃是“兴天下之大利”。2.后期墨家提出的“伦列”说,其最重要的思想史意义便是对墨家“兼爱”思想的发展而非修正,是以文本形式确认了以墨家之“义”为基础的“爱有差等”。如前所述,既然已经可以用“义”来诠释“伦列”,那为何还要提出“伦列”这一说法呢?其原因正是由于“伦列”一词是后期墨家在论证爱可以由“义”而分“厚薄”(差等)这一具体语境下出现的,具有不可替代的情境意涵,故不能由“义”笼统地代替。正如郑宗义先生所指出的:“墨学亦不能完全抹杀人伦关系的价值,结果乃得正视之,并以为关系德性如君惠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悌等皆可贡献与促进兼爱,由是提出伦列观念。伦列观念可以允许某程度的人伦偏私,但前提是必须合符无偏私的兼爱。”同时,回顾以墨子为代表的前期墨家在对墨家核心主张“兼爱”的经典表述“爱人若爱其身”(《墨子·兼爱上》)以及《墨子》书中其他与“兼爱”相关的论述,我们并不难发现,墨家主张的“兼爱”重点在于强调一种无所不爱的“普遍之爱”之意识,而并非强制要求在施予爱的分量与程度这个实操层面上做到“爱无差等”,因而,后期墨家“伦列”说主张爱在“义”的标准下允许有“厚薄”之分,这并未偏离墨家“兼爱”的表述,不应视为对墨家“兼爱”说的修正,但却可以视为对“兼爱”说的发展,因为这进一步明确了“兼爱”可以在不违背“义”的前提下有程度上的差等之分,而这在前期墨家的论述中是基本未出现过的。3.后期墨家的“伦列”说是对“差等”与“平等”的圆融性统摄。这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理解:其一,如前所述,以“义”为基础,“伦列”说既可以允许爱有“厚薄”从而体现“差等”,又主张“伦列之爱己”以及“伦列之兴利”从而体现“平等”;其二,从“伦列”之爱的角度看,其结果由于爱分“厚薄”而体现“差等”,然则“伦列”之爱必须以“义”去规范每一个施予爱的具体境遇,从而体现出了一种更为根本的“平等”。这正如曾振宇先生所说,“后期墨家虽然论证爱有差等,但因为以义为最高价值原则,差等之中又彰显些许平等精神”。基于以上的探析,现在我们来重新审视夷之“爱无差等,施由亲始”这个说法与后期墨家“伦列”说的关系,并尝试简要讨论如下:1.关于夷之与墨家的关系。首先关于“夷之”此人,相关的记载不仅在儒家经典中只有《孟子·滕文公上》此处一见,在《墨子》全书乃至记载部分墨家人物事迹和墨家思想的《吕氏春秋》和《淮南子》中均无记载。此外,虽然有学者质疑夷之的墨者身份,甚至认为孟子本人也质疑夷之的墨者身份,且关于“夷之”的相关文本仅此一见实属孤证,但如果对《孟子》文本自身并无伪书的质疑,那么《孟子》此处文本中明言的“墨者”身份应该还是具有较大的可信度的。此外,孟子的生卒年(前372—前289年)正与后期墨家的活跃年代相重合,且《孟子·告子上》记载的孟子与告子进行的那场著名的“仁内义外”之辩,后期墨家的《墨经》中《经下·176》(“仁义之为内外也悖,说在仵颜”)以及对应的“经说”部分也讨论了类似的主题并用后期墨家的论辩方式驳斥了告子“仁内义外”的观点,可见孟子的年代不仅与后期墨家同时,而且孟子与他同时代的论辩对手们均有可能与后期墨家产生诸多思想上的互动与交锋,这进一步佐证了墨者夷之极有可能受到后期墨家观点影响的可信度。2.夷之“爱无差等”是否符合后期墨家的“伦列”说。必须承认,夷之“爱无差等”这个说法具有一定程度的迷惑性,其迷惑性的根源在于,这个说法与墨家“兼爱”的主张表面上极为相似,可是经过仔细推敲,却并不符合墨家经典文本中对“兼爱”的论述。戴卡琳(CarineDefoort)曾就这个问题指出:“人们常常不当地用孟子的术语来诠释墨子学说。这种倾向的一个可能例证是:当下学界用出自《孟子》以引述夷之观点的‘爱无差等’一语来阐释墨家‘兼爱’思想——然而这一表述在《墨子》文本中根本未见踪迹。”即使如此,笔者认为,夷之的“爱无差等”是具有墨家“兼爱”的底色的,因为“兼爱”主张无所不爱,而“爱无差等”则进一步强调爱的施予在数量与程度上要做到等同,这严格上也并未与“兼爱”矛盾,只不过是将墨家“兼爱”推向了一个极端以至于几乎不具备实操的可能性,而且更重要的是,这并非墨子本人用“爱人若爱其身”这样一种相对而言更为宽容的“普遍之爱”的理念来解释“兼爱”的本意。当然,这更不符合后期墨家进一步用文本的方式,建构允许爱有“厚薄”(差等)的“伦列”说以进一步明确和发展墨家“兼爱”学说从而使之更切中伦常日用的努力方向。3.夷之“施由亲始”是否受后期墨家“伦列”说的影响。根据前文的分析,后期墨家提出的“伦列”说,其本质乃是以“义”为原则,允许爱分“厚薄”,而亲人亦属于“厚爱”的范围。虽然“施由亲始”字面的意义是强调施予爱的顺序让亲人优先,但这仍然可以视为一种“厚爱”,因而是符合“伦列”之爱的。作为墨者的夷之提出“施由亲始”,极有可能是受了后期墨家“伦列”说的影响。从总体上看,在这场“孟夷之辩”中,墨者夷之提出的“爱无差等,施由亲始”,从墨家思想发展的内部脉络上看,是受了后期墨家“伦列”说的影响,尤其是“施由亲始”正符合“伦列”说中在“义”的标准下“厚爱”亲人的主张。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夷之的“爱无差等”强调爱的施予在数量与程度上要做到等同,这并非墨家“兼爱”的本旨,相反,是将墨家“兼爱”做了极端化的阐释,更不符合后期墨家“伦列”说阐明和发展墨家“兼爱”中“差等”因素的努力方向。不过,即便如此,若将“爱无差等,施由亲始”视为夷之版本的“伦列”说,也未尝不可。三、基于墨家“伦列”说对夷之的影响反思孟子“二本”之斥当我们从墨家思想内部发展的脉络这一角度,重新审视后期墨家的“伦列”说与夷之“爱无差等,施由亲始”这一说法的关系后,我们便能对孟子斥夷之说法为“二本”有一个更新的认识。笔者此处关注的最核心问题是,孟子对夷之的“二本”之斥是否合理?在展开相关的讨论之前,有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值得厘清,那便是对于“二本”含义的诠释。再次回顾相关的经典文本:且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而夷子二本故也。(《孟子·滕文公上》)关于“二本”的诠释,就笔者所见约有两种。第一种是将其诠释为“父母”与“路人”。比如,赵岐注曰:“今夷子以他人之亲与己亲等,是为二本,故欲同其爱也。”与赵岐类似,朱熹注曰:“今如夷子之言,则是视其父母本无异于路人,但其施之之序,姑自此始耳。非二本而何哉?”这种诠释简明直接,且上文提到“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如果据此原文将“一本”解读为天之生物之本,即是父母,那么从上下文意贯通的角度看,将“二本”解读为“父母”与“路人”则顺理成章;除了以上这种诠释之外,还有将“二本”诠释为作为夷之行为的两个彼此矛盾的根据,分别是“爱无差等”与“施由亲始”。比如,刘述先先生认为,“由孟子的立场看,爱无差等是在概念上缺少分疏,而实际行为施由亲始既不是根据这样的概念,显然另有所本,故批评之为二本而无分”。辛晓霞与向世陵先生也认为,“夷之既讲爱无差等,自己父母与他人父母不分;又说施由亲始,自己父母先于他人父母,这就造成了根源有二即所谓‘二本’。即孟子的‘二本’针对的是这种自相矛盾,而非‘爱无差等’”。这种诠释的特点是认为孟子所斥的“二本”针对的是夷之彼此矛盾的行为根据。笔者认为第二种诠释固然极有见地,但不及第一种诠释更加能够符合原文的语境脉络,因而在本文的第一个部分的论述中也选择了第一种诠释,即是将二本解读为“父母”与“路人”两个本源。然而,为了加深对孟子斥“夷之”为二本这个问题的认识,笔者在以下的论述中仍然将分别从这两种诠释的角度,探讨孟子对夷之的“二本”之斥是否合理。另外,需要再次强调的是,以下的探讨也将基于后期墨家“伦列”说对夷之的影响而展开,换言之,我们将基于夷之版本的“伦列”说,从两种不同的诠释角度,各自探讨孟子“二本”之斥的合理性。首先我们来考察第一种诠释方式。如果将孟子所斥夷之“二本”解读为“父母”与“路人”,那么孟子的批评是否合理呢?根据前文的分析,夷之版本的“伦列”说中的“爱无差等”并不符合墨家“兼爱”的本旨,是将墨家“兼爱”做了极端化的阐释,并不能反映真正的墨家“伦列”说在“义”的基本原则下允许爱有“差等”(厚薄)的精神,换言之,墨家虽然主张以无所不爱的精神普遍地关爱自己父母与路人,但从未强制要求施予父母和路人的爱在程度和分量上必须等同,前期墨家对此义言之不详,唯有后期墨家通过“伦列”说正式申明了此义。因此,夷之的“爱无差等”的确有将父母和路人并列等同的强烈含义指向,虽然夷之补充了在“伦列”说影响下的“施由亲始”以减弱这种含义指向,然而这几乎不能改变夷之已将“父母”与“路人”同等看待的“二本”之实。因而在第一种诠释方式下,孟子斥夷之“二本”并无不合理处。其次,我们来探讨第二种诠释方式,即是将“二本”解读为作为夷之行为的两个彼此矛盾的根据,即“爱无差等”和“施由亲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判断孟子斥夷之“二本”是否合理,就必须考察夷之作为行动指南的这两种根据“爱无差等”与“施由亲始”是否严格构成彼此互斥不相容的关系。如果确实彼此不能相容,那么孟子所斥夷之“二本”便是合理的,反之则不合理。在本文第一部分中,笔者曾引用辛晓霞和向世陵先生的观点,即是夷之理解的“爱无差等”是讲爱的施与本身无差等,并未将施与的先后次序纳入考量,施予父母与路人的爱在程度上等同,同时在次序上先从父母开始,这应该是可行的,因而将父母首先纳入爱的对象与他所理解的“施由亲始”彼此自洽,只是这一点不被孟子认同,因而引起了孟子的“二本”之斥。笔者认为,这固然可以作为一种为夷之行为作合理化解释的方式以消除“二本”之嫌疑,然而,如果从夷之版本的墨家“伦列”说这一角度去思考,却未必如此。之所以称之为“夷之版本的墨家‘伦列’说”,是因为夷之的说法呈现出对后期墨家“伦列”说一种彼此矛盾的吸收:一方面,如上文所述,夷之主张的“爱无差等”不符合“伦列”说阐明和发展墨家“兼爱”中“差等”因素的努力方向;另一方面,“施由亲始”却实实在在地体现出“伦列”说的影响。这两者即使从墨家“伦列”说内部的角度看,彼此也不能相容,所以被孟子斥为“二本”同样并无不妥。综上所述,基于后期墨家“伦列”说对夷之的影响(即“夷之版本的‘伦列’说”)这个视角,且不管从哪种诠释方式来解读“二本”的含义,孟子对夷之的“二本”之斥都具有合理性。然而,这是否意味着后期墨家的“伦列”说自身也符合孟子的“二本”之斥呢?笔者看来,未必如此。如果一个代表了后期墨家“伦列”说的墨者取代夷之,他会如何表述自己的观点呢?当然,这个假设不具有思想史的客观意义,因为这仅仅是一个基于学说特质的可能性判断与诠释。笔者认为,他最可能的做法应该是将夷之的表述修正为“爱有厚薄,施由亲始”。在针对“二本”的第一种诠释下,“父母”与“路人”均不是墨家“伦列”之爱所本,因为墨家“兼爱”虽然主张对一切人无所不爱,但并没有要求要对一切人施予同等程度的爱,也不会以任何人为本。如果一定要为墨家“伦列”说寻找一个本源的话,那也是以“义”为本。因而孟子的“二本”之斥在这种情况下便不具有合理性;考察第二种诠释,如果将“二本”解读为一个人行为背后的两套彼此矛盾的理论依据(关于夷之的情况便是“爱无差等”与“施由亲始”),这一点对“伦列”说更不适用。因为“伦列”说主张的“爱有厚薄”与“施由亲始”本来自洽,不存在“二本”之嫌疑。有人也许会提出疑问,按照这个解读,那么后期墨家的“伦列”说岂不已经和儒家的主张几乎没有区别?关于这个问题,笔者提出以下两点思考:首先,墨家“伦列”之爱的出发点与儒家推己及人之爱并不一致。正如前文所引述过的张岱年先生的观点,“此所谓伦列之爱,与儒家之由己推人由近及远不同。此所厚之德行、老长,皆非必近。己之父母固是老长,他人之父母亦是老长,皆应厚之。所谓义者,以天下之大利为准。如厚之而有利于天下,是谓义可厚”,可见墨家“伦列”之爱本之于“利天下”之“义”,与儒家推己及人之爱是有区别的。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这两种爱虽然出发点不一致,但并非势如水火,很多情况下乃是殊途同归。其次,后期墨家的“伦列”说很可能是先秦儒墨两家在思想史上彼此会通的一个例证。关于夷之“爱无差等,施由亲始”的说法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墨家“伦列”说背后所体现的儒墨两家思想交涉的现象,已经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关注。比如,前面引述过的朱熹的观点,他认为夷之这种说法是“推墨而附于儒,以释己所以厚葬其亲之意,皆所谓遁辞也”,充分说明朱熹对此已有所洞察。谭戒甫先生在解读《墨子·大取篇》中依“义”而有“厚薄”的“伦列”之爱时指出,“夫墨子兼爱之说,据其现存遗书三篇以观,固未至于无父之极也。但由来者渐,流弊乃生;迨至晚世,恐有不免于孟子所讥者矣。大取之篇,不知作于何时,然似在孟子稍后;若就本节言,颇有针锋相对之感,抑墨徒已见孟子讥辞,因而为之申辩欤?”谭先生认为后期墨家“伦列”说可能产生于孟子之后,笔者对此暂时保留怀疑的看法,同时谭先生认为墨家“伦列”说有可能是在儒墨两家论辩的背景下产生的,说明谭先生也注意到了墨家“伦列”说产生的背后存在儒墨两家思想交涉的可能性。曾振宇先生也曾论证,“后期墨家思想体系中,‘爱人之亲,若爱其亲’,‘仁义内在’,‘万事莫贵乎义’,‘义政’,‘利民’等观念,表明后期墨家已在逐渐向儒家‘靠拢’”。然而,全面讨论后期墨家与儒家思想的交汇融摄这个主题并非本文所能及,本文所关注的是,无论是夷之版本的“伦列”说(“爱无差等,施由亲始”)还是见诸墨家经典的“伦列”说,背后都体现出一个最为核心的问题意识,即是如何合理地容摄“普遍之爱”与“特殊之爱”,解决二者在用诸人伦日用时的内在张力。而这个问题意识,也是儒家所共同分享的。关于这一点,笔者将在下一个部分进行简要地探讨。四、儒墨会通:解决“普遍之爱”与“特殊之爱”之张力的共同关注以研究儒家思想与墨家思想彼此之间的交汇与影响为主旨,“儒墨会通”这一主题近年来已逐渐被学界所关注与讨论。事实上,更早追溯至韩愈,早有相关的论述:“孔子必用墨子,墨子必用孔子;不相用,不足为孔墨。”陈来先生指出,“儒家墨家在核心价值、普遍理想上是一致的,但双方的实践原则有所不同。这一点是应该被承认的。”李存山先生论及张载《正蒙·诚明篇第六》中的“惟大人为能尽其道,是故立必俱立,知必周知,爱必兼爱,成不独成”时认为,“在不否认孝悌为仁之本的前提下,儒家的‘仁爱’是可与墨家的‘兼爱’相通的,故取‘兼爱’之名也可义顺而无碍”。向世陵先生也有类似的看法,认为“在思想主旨上,仁爱与兼爱的相似面明显要大于相异面,博爱的精神为双方(指‘儒墨’,笔者注)共同主张”。可见,儒家与墨家的主张虽然有诸多对立,然而也有可互补乃至相通之处。笔者此处将主要围绕夷之“爱无差等,施由亲始”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墨家“伦列”说所体现的核心问题意识,即解决“普遍之爱”与“特殊之爱”之张力,以及此种问题意识同为儒墨两家所共同分享这一角度,来简要探讨两家之会通。一方面,如前文所论,不管是夷之版本的墨家“伦列”说“爱无差等,施由亲始”,还是见于《墨子·大取篇》中关于“伦列”的表述“义可厚,厚之;义可薄,薄之,谓‘伦列’”,都基于墨家“兼爱”的本旨(但同时必须认识到,夷之的“爱无差等”实际上可以认为是对“兼爱”的极端化解读)。而“兼爱”,即是基于“爱人若爱其身”(《墨子·兼爱上》)式的无所不爱,或者说,“普遍之爱”。以此“普遍之爱”为前提,墨家为了让这种“普遍之爱”能够落实于实践中,更是为了解决实际中存在的给予特殊的群体诸如有德行的人、居于君位或上位的、年长的、以及亲人这几类群体特殊之爱的需求,后期墨家便提出“伦列”之说,正式确定在以天下之大利为旨归的墨家之“义”的前提下,允许爱有厚薄的“伦列”之爱。这便是墨家提出的解决“普遍之爱”与“特殊之爱”之内在张力的方案。另一方面,“普遍之爱”与“特殊之爱”之矛盾,同样也是儒家面临的挑战,这突出地表现为儒家内部关于“仁”与“孝”之关系的讨论以及相应的哲学建构。事实上,仁孝关系之争议,对于儒家而言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如果孔子用“爱人”回答樊迟问“仁”从而赋予了儒家之“仁”普遍之爱的指向(《论语·颜渊》),那么儒家的另一核心理念“孝”则因为其明显地将爱局限于血缘之爱的范畴而自然成为了一种特殊之爱。那么“仁”与“孝”的关系到底该如何解读?“仁”与“孝”到底何者为本?“仁”与“孝”分别作为普遍之爱与特殊之爱的代表,其内部之张力该如何解决?田丰先生曾对此进行了一个概要性的介绍,“汉学以孝悌为仁之本根,宋学以仁体生孝用。现代学者也有此别:重仁派较重视仁的本体意义、公德价值与宗教性,重孝派则强调孝慈在人生存结构中的源头和意义”。除此以外,学者也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探讨。温海明先生主张“孝为仁本”,认为儒家的“孝”情感具有“非反思的先行性”,它是反思之后赋予某种非言语的情感以最基础的存在根基意味,而“仁”作为儒家的核心概念,当以“孝”为其意义生发的基石。赵金刚先生从生生和万物一体的角度入手,重新审视仁孝关系,认为仁孝之间并不截然分开,仁孝不是二本,仁孝恰恰展现了人在万物一体中的真实存在,并认为在生生的万物一体结构中,仁孝是一本的。唐文明先生则提出“仁感孝应论”,认为应当从天人之间的感应来理解仁与孝的关系,这样仁与孝皆归属于人直面天地的超越性经验。综观学者论述仁孝关系时的种种哲学建构,可以大致发现,宋儒“理一分殊”的理念以容摄普遍之爱与特殊之爱这种方式成为了学者吸取并借鉴的一个重要的思想资源。但我们也应看到,事实上,在《孟子》文本中也能找到解决“普遍之爱”与“特殊之爱”张力的例证,而且这些例证作为应用于儒墨彼此交涉的这样一个特定场域的探究会更加具有对比性。比如,孟子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这便是将对自己亲人的“特殊之爱”通过由近及远的外推方式,最终实现“普遍之爱”。类似的例证还包括“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这更是通过一种序列的外推方式,将对自己亲人的“特殊之爱”,扩充至对大众乃至万物的“普遍之爱”,但同时,“爱之而弗仁”与“仁之而弗亲”也表明了君子对亲、民、物的态度是有分别而不可乱的。这便是孟子提出的解决“普遍之爱”与“特殊之爱”之内在张力的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孟子的“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程颐曾有过这样的评论:“又问:为仁先从爱物上推来,如何?曰: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故君子‘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能亲亲,岂不仁民?能仁民,岂不爱物?若以爱物之心推而亲亲,却是墨子也。”程颐此处自然是针对墨家进行批评,认为墨家推爱的路径乃是“爱物—仁民—亲亲”,与儒家的路径“亲亲—仁民—爱物”正相反。笔者认为,程颐的批评未必准确,因为如前文所论,墨家的确是以“普遍之爱”为前提,但墨家从“普遍之爱”到“特殊之爱”的推进方案,乃是基于以天下之大利为旨归的墨家之“义”,通过允许爱有厚薄的“伦列”之爱实现对特殊对象的“特殊之爱”,这个过程不涉及内与外的对立,换言之,墨家的推爱路径并没有严格遵循一定要从外到内或者从内到外的限定,而是以“义”为归。这一点实与孟子此处提出的“亲亲—仁民—爱物”这种明显由内向外的路径不同。综合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儒墨两家虽然在“推爱”的路径上有所不同,但都是为了解决“普遍之爱”与“特殊之爱”之张力而做出了自己的建构,两家分享着几乎一致的问题意识,正是在这个具体的向度上,体现了儒墨两家得以“会通”的可能。正如杨武金先生所说,“无论是在儒家还是在墨家看来,人和我之间都应该是一种可以对等的‘爱’的互构关系,这也应该是儒与墨之间最有可能存在的殊途同归”。五、结语作为记载先秦儒墨两家思想互动的一段重要文本,“孟夷之辩”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进一步了解两家思想异同的窗口。笔者认为如何解读夷之的“爱无差等,施由亲始”是理解这段文本的关键所在。学界通常从夷之与孟子辩论的互动场域中解读夷之的这个说法,而本文的角度则侧重从墨家思想内部发展的脉络,尤其是后期墨家的“伦列”说与夷之“爱无差等,施由亲始”具体的异同之处进行了辨析,并在此辨析的基础上探讨孟子对夷之的“二本”之斥的合理性。在进一步挖掘对夷之的说法产生主要影响的墨家“伦列”说以及《孟子》中的相关文本的基础上,本文围绕解决“普遍之爱”与“特殊之爱”之张力这一核心的问题意识,探讨了儒墨两家在这一核心的问题意识上的共同关注,以及沿着不同的“推爱”途径去完成各自的建构,最终实现会通的可能性。同为先秦“显学”的儒墨两家,虽然出于护卫各自学说的目的,在思想史上多有互相批评甚至攻击,然而两家却分享着诸多共同的话语与关注,两家思想也多有互相融摄与交汇之处。孔子与墨子都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伟大思想家与践行者,其各自开创的学派都对我们民族的文化传统与精神气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站在当今的视角来重新审视两家的学说,探讨其互补和会通的可能性,吸收各自的思想资源并予以贯通,必定有助于建构新的思想,产生新的洞见,这也是本文的写作初心所在。注释略。详情请查阅《墨子学刊》2024年12月第2辑,第63-79页。
初先生🦄
转载自 墨者永在行 墨者永在行 2026年6月25日10:17 先秦之世,墨为显学。《韩非子·显学》称:“世之显学,儒墨也。”孟子曰:“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墨学彼时声势盛极,墨子亦以“无地之君”而尊见于《吕氏春秋》。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墨学骤成绝学,两千年间典籍蒙尘,学派中绝,其思想本义屡遭曲解、矮化与污名,几成儒家“正统”叙事的反面注脚。降至近代,西学东渐,墨学因与西方科学、逻辑、平等诸说暗合而复入学界视野,百年以来研究成果不可谓不丰,然始终难脱双重依附之困:一则以西方哲学范畴格义裁剪,将墨学削足适履,沦为功利主义、极权主义之东方注脚;二则以儒家正统为标尺评判,使墨学久居“被审判”之边缘地位。其结果是,言墨学者愈众,离墨子之本意愈远;论著愈丰,而墨学自身之独立品格愈晦。墨学本非书斋中之玄思,亦非他者学说之附庸,乃扎根于生活、落实于行动之常情常理。“墨学即常识,墨者永在行”,是墨学之本质,亦为构建墨学自主知识体系指明了根本路径:无需向外寻求高深理论框架,无需依附他派之正统地位,只需回归常识本体、坚守实践品格,以墨释墨,以行证道,便可重建墨学自身的话语体系与思想范式。此不仅为墨学复兴之关键,亦为整个中华本土思想构建自主知识体系,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完整范式。一、依附性研究的迷障导致墨学本义失真构建自主知识体系,必先破除依附性研究的重重迷障,正本清源,还墨学以本来面目。百年以来,墨学研究的种种误解,皆源于“以他者为尺度”的研究范式,概其要有三。第一,西方格义的概念裁剪,此为近代以来最盛行的阐释路径,亦是对墨学本义最隐蔽的扭曲。最典型者,莫过将“兼相爱、交相利”等同于西方功利主义,以为墨子以利为核心,以利推爱,将道德还原为利益计算。此论完全颠倒了墨家爱利的因果关系。《大取》明言:“圣人有爱而无利,伣日之言也。”在墨家看来,只讲爱不讲利是空言,只讲利不讲爱则背离根本。兼相爱是因,交相利是果;爱是内在的道德意志,利是爱的外化与检验标准。西方功利主义以效用最大化为终极准则,本质是结果论的计算;而墨家兼爱以天志为终极依据,以人情为现实基础,有着明确的价值本体。将二者等同,本质是用西方概念消解墨学的价值内核,只剩利益交换的空壳。更有甚者,将“尚同”曲解为极权专制,比附为“一元化政制”,以为其要求民众绝对服从君主。此论完全颠倒了尚同的方向。《尚同下》开篇即言:“上之为政,得下之情则治,不得下之情则乱。何以知其然也?上之为政,得下之情,则是明于民之善非也。”尚同的核心,是上位者体察民情、以民众的是非为是非,是寻求全社会的公共共识,而非君主意志的强加。天志才是最高规矩,君主亦须服从天志、顺应民意。将尚同解读为极权,是用西方专制概念反向套解墨学,把民本思想说成君本思想,与文本本义南辕北辙。第二,儒本位的正统偏见,此为两千年延续下来的叙事惯性,至今仍主导着大众对墨学的认知。最普遍的谬误,便是兼爱与仁爱的叙事倒置。通识读物多称儒家仁爱有差等、推己及人,墨家兼爱无差别、不近人情。此说完全颠倒了文本事实。墨家不仅不否认爱的亲疏厚薄,反而有着系统论述。《修身》言“近者不亲,无务求远;亲戚不附,无务外交”,明确主张爱人由亲及疏;《大取》更提出“义可厚,厚之;义可薄,薄之,谓伦列”,将爱的厚薄差异命名为“伦列”,以为正当合理。墨者夷之亦明言“爱无等差,施由亲始”——爱的本质平等,施行则由亲开始。反观儒家,先秦核心文本中鲜有“推己及人”的系统论述,直至孟子才在回应墨家的过程中提出类似逻辑,且其仁爱本质是等级秩序下的恩赐,而非平等个体间的将心比心。《孔子家语》载子路济民被孔子制止,理由是私施仁政是“明君之无惠”,足见儒家仁爱始终依附于等级秩序。将“由近及远”归给儒家、将“无差别之爱”归给墨家,是儒本位叙事下典型的张冠李戴。此外,对节用、非乐的矮化,对节葬的道德批判,莫不出于儒本位的前置立场。后世以“自苦为极”概括墨家,以为其主张苦行禁欲,实则墨子节用非乐的批判对象,从来都是统治者“亏夺民衣食之财”的特权享乐,而非民众的正常生活。先秦之“乐”本就是与礼制绑定的等级特权,非今日之音乐艺术。墨家非乐,本质是反对等级剥削与资源浪费;节用核心是“去无用之费”,让资源发挥最大效用,目的是让百姓富足,而非刻意自苦。以儒家厚葬久丧为孝的标准,批判墨家节葬不孝,更是站在礼制立场而非人情立场。墨家言“丧虽有礼,而哀为本焉”,哀悼的真心才是孝的根本,外在排场本就与亲情深浅无关。儒家三年之丧,丧期一过连哭泣都成违礼,究竟是表达亲情还是压抑人性,不言自明。第三,身份叙事的无据附会,以阶层标签消解墨学的普遍价值。世多称墨子为工匠/农民出身,墨家代表小生产者利益,甚至将墨家等同于古代侠客。这些说法流传甚广,却几无先秦文献依据。《吕氏春秋》明载“墨子学于史角之后”,史角为周王室史官,此为距离墨子时代最近的可靠记载。“墨子学儒者之业”首见于汉代《淮南子》,时代既晚,又带有儒本位叙事倾向。至于工匠农民出身之说,全凭后人据主张反推,并无史料支撑。将墨家等同于侠客,更是混淆本质。韩非子明言“弃官宠交谓之有侠”,侠是无视公权、任性妄为之辈;而墨家秉持公义、反对私斗、纪律严明,与侠的内涵截然相反。这些身份标签的危害,在于将墨学限定为特定阶层的诉求,消解了其普遍意义。实则兼爱、非攻、尚贤、节用,皆是任何时代、任何阶层都应遵循的基本准则,与出身阶层无关。用阶层标签限定墨学,本质仍是一种居高临下的俯视,不肯承认其作为普遍思想体系的独立地位。二、常识本体与自主知识体系的内在根基墨学自身的本体根基既不在西方哲学的范畴里,也不在儒家的“正统”叙事中,而在最朴素的生活常识之中。“墨学即常识”,正是对墨学本体的精准概括:墨学从常识中来,以常识为尺度,为常识辩护,最终回归常识本身。这是墨学与生俱来的自主品格,无需向外假借。墨学整个理论体系,建立在“三表法”这一自主方法论之上。《非命下》言:“言有三法,有考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恶乎考之?考先圣大王之事;恶乎原之?察众之耳目之情;恶乎用之?发而为政乎国,察万民而观之。”三表法无任何玄虚的形而上学预设,本质就是三重常识检验:第一表“考先圣之事”,是历史经验的常识检验,以过往的实践成败验证道理的真伪;第二表“察百姓耳目之实”,是生活实践的常识检验,以普通人的真实见闻与感受衡量是非;第三表“观为政之效”,是实践效用的常识检验,以落实后的实际利弊判断主张的优劣。与西方哲学从先验预设出发、儒家从圣人权威出发不同,墨家的真理标准完全扎根于常识与实践,人人可以感知,人人可以验证。这不是理论的朴素,而是思想的底色——墨学从诞生之日起,就不是贵族阶层的专属思辨,而是面向社会整体的生活之道。墨子的语言朴素直白,多用生活事例打比方,正因他的受众是百姓,他讲的是人人能懂、人人能行的道理。三表法既是墨学的方法论,也是“墨学即常识”的根本依据。剥离后世附加的种种误解与标签,回归常识视角,墨学十大主张无一不是常情常理的提炼与升华。兼爱,是人心换人心的常情。“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你对人好,人便对你好;你坑害人,人便坑害你,这是每个人在生活中都能体会的朴素人情。兼爱不是要求对所有人爱得均等,而是“视人之身若视其身”,也就是将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它不否定血缘亲情,反而主张“施由亲始”,从身边做起,力所能及地助人,本就是每个人都能践行的常识。非攻,是不坑害人的底线伦理。偷一个桃子是不义,杀一个人是死罪,发动战争杀死千万人反而成了正义,这是最明显的逻辑矛盾。“亏人而自利”的本质,不会因规模变大而改变。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不损害他人都是底线。民间谚语“可以不爱,请别伤害”,讲的就是同一个道理。非攻不是高深的和平主义理论,就是守住做人的基本底线。尚贤,是能者上的社会公理。杀牛羊找好屠夫,做衣服找好裁缝,治病找好医生,小事都懂找专业的人,治国反而任人唯亲,这是最明显的常识矛盾。“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不分出身,唯才是举,这是任何组织要发展都必须遵循的规律,是被无数历史与现实证明的公理。节用,是珍惜资源的生存智慧。“去无用之费,天下可倍也”,去掉不必要的浪费,财富相当于翻一倍。对家庭而言,勤劳加节俭便能家有余粮,遇灾不慌;对天下而言,资源终究有限,挥霍无度必然后患无穷。“家有余粮心不慌”,这是中国百姓代代相传的生存经验,也是最朴素的可持续发展智慧。非命,是勤劳致富的人生信念。“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努力劳作就能富足,懒惰懈怠就会贫穷,这是劳动人民最基本的生活认知。勤而不富的原文,可从儒家窥见一斑:荀子曰:分均则不偏,势齐则不壹,众齐则不使。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处国有制。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是天数也。势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澹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书》曰:“维齐非齐。”此之谓也。韩愈言: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民者,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者也。君不出令,则失其所以为君;臣不行君之令而致之民,民不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则诛。儒家所谓民本,实有“以民为资本”之嫌,孔子所云: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的论述,本质上即“事其上的方法而已”。所以,民勤而贫之由可得而知。所以,老子论:“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无足君事上之剥削,民勤而富可待。此外,反对“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命定论,主张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幸福靠双手奋斗,这是普通人过日子的朴素信念,也是最积极的人生态度。正因墨学扎根于常识、扎根于生活,它才能在两千年学派中绝的境遇中依然存续。墨家的组织被消灭了,典籍被冷落了,但墨学的价值理念早已潜入日常生活,化作中国人勤劳、节俭、互助、守信、尚贤的文化基因。百姓或许不知墨子其人,未读《墨子》其书,但他们的行事准则、生活方式,处处都有墨学的影子。此即“活的墨学”——墨学不是故纸堆里的死学问,而是活在每个中国人日常伦理中的活传统。常识不需要门派传承,不需要官方推崇,只要生活还在继续,常识就不会消失,墨学就不会真正灭亡。这正是墨学最强大的生命力所在,也是其自主知识体系最深厚的本体根基。三、实践品格与自主知识体系的存在方式“常识”是墨学的本体根基,“行动”就是墨学的存在方式。墨学从来不是一套供人研读的空谈,而是一套指导行动的准则。“墨者永在行”,精准概括了墨家知行合一、以身载道的实践品格,这也是墨学区别于其他学派最鲜明的特质,更是其自主知识体系的核心构成。墨家从根本上就把“行”放在比“学”更基础的位置。《修身》开篇即言:“君子战虽有陈,而勇为本焉;丧虽有礼,而哀为本焉;士虽有学,而行为本焉。”阵型、礼仪、学问都是外在形式,勇气、哀痛、行动才是根本。知识学问固然重要,但只有落实到行动上,才有真正的价值。墨子对空谈虚言有着明确的批判:“言足以迁行者常之,不足以迁行者勿常。不足以迁行而常之,是荡口也。”言论能指导行动就多说,不能指导行动还反复说,就是耍嘴皮子。墨家历来主张“言必信,行必果”,说出来的话就要算数,承诺的事就要做到。《韩非子》载楚王问田鸠,为何墨子身体力行,言论却不华丽。田鸠答曰,墨子传先王之道、论圣人之言,是要宣告给众人、落实于行动的,文辞太华丽会让人“以文害用”。可见墨家的一切言说、一切理论,最终都指向行动。理论是行动的指南,行动是理论的目的,知行合一,本就是墨学的题中应有之义。构建墨学自主知识体系,绝不能只停留在文本考据与理论思辨上,否则便是背离了墨家的根本精神。很多人不解,墨家子弟“赴火蹈刃,死不还踵”,墨子“裂裳裹足,日夜不休”,如此拼命践行道义,动力究竟来自哪里?答案不在功利回报,而在内在的信仰、担当与道义自觉。首先是尊天事鬼的价值信仰。墨子以天志为最高规矩,坚信“天欲人相爱相利,不欲人相恶相贼”。践行兼爱非攻,就是顺应天志;做坑害人的事,就是违背天意。这种信仰给了墨家行动的终极依据,让他们的行为有了超越世俗的价值。行动不是为了获得世俗好处,而是为了服从天道、无愧于心。其次是士人的责任担当。《贵义》载墨子老友劝他:“今天下莫为义,子独自苦而为义,子不若已。”墨子答曰:“今有人于此,有子十人,一人耕而九人处,则耕者不可以不益急矣。何故?则食者众而耕者寡也。今天下莫为义,则子如劝我者也,何故止我?”正因为天下没人践行道义,才更要加紧去做。这是一种“以天下为己任”的使命感,越是没人做,越要有人做;越是艰难,越要向前。更重要的是对道义本身的坚信。《耕柱》载巫马子嘲讽墨子:“子之为义也,人不见而助,鬼不见而富,而子为之,有狂疾。”墨子反问:两个仆人,一个看见主人就干活,看不见就偷懒;另一个无论看不看见都认真干活,你更看重哪个?巫马子答当然看重后者。墨子曰:“然则子亦贵有狂疾者。”真正的践行者,不是做给别人看,也不是为了换取回报,而是坚信这件事本身是对的,所以无论有没有人监督、有没有收益,都会坚持下去。墨家的行动,正是这样一种道义自觉:不计得失,不问结果,只因道义在身,便义无反顾。整部先秦墨家史,就是一部行动史。墨子止楚攻宋,步行十日十夜,裂裳裹足,以道理与技术双重折服楚王,化解一场大战;孟胜率百八十弟子为阳城君守义,死不旋踵,用生命践行承诺。汉代以后,墨家作为学派消失了,但这种务实重行、践行道义的精神从未断绝。历朝历代埋头苦干的人、拼命硬干的人、为民请命的人、舍身求法的人,身上都有着墨家的影子。在民间,老百姓互帮互助、勤劳节俭、诚实守信、见义勇为,都是墨学精神的日常践行,只是多数人并不知道这就是墨学而已。墨学的传承,从来不是靠师徒授受的门派谱系,也不是靠官方推崇的正统地位,而是靠一代又一代人的行动,靠融入生活的实践。它不需要人人都自称墨者,只要人们在生活中践行着兼爱、非攻、节用、尚贤的道理,墨学就活着。这正是“墨者永在行”的深层含义:墨者不是一个身份标签,而是一种行动状态;墨学不是一套书本知识,而是一种活在行动中的生活方式。自主知识体系,最终要靠行动来承载,靠实践来证明,靠一代又一代人的践行来传承。四、墨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路径“墨学即常识,墨者永在行”,既是对墨学本质的深刻把握,也是构建墨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核心纲领。以常识立本体,以实践为路径,就能彻底摆脱他者依附,建立起扎根本土、面向生活、富有生命力的墨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第一步是正本清源,把墨学从西方概念的裁剪与儒家本位的偏见中解放出来,回到《墨子》文本本身。要摒弃一切前置预设,不先入为主扣上功利主义、专制主义的帽子,不站在儒家立场以儒为是、以墨为非,老老实实阅读原典,梳理墨家自身的概念体系、逻辑脉络与价值内核。要厘清概念边界,比如区分选拔人才的无差别与施爱程度的有差别,区分儒家等级性的等差之爱与墨家亲疏性的差等之爱,很多流传已久的谬误自然不攻自破。要坚持内部互证,用墨家不同篇章的论述互相印证,用墨子自己的话解释自己的思想。只有坚持以墨解墨,才能还原墨学的本来面目,建立起墨学自己的话语体系与阐释框架。墨学本来就活在生活里,墨学研究不能只停留在书本考据与文字训诂上,要走出书斋,走向生活。一方面,要从民间生活中印证墨学价值。民间普遍的薄葬简丧传统、邻里互助的伦理、勤劳节俭的习惯、凭本事吃饭的共识,都是墨学思想的民间形态。这些活生生的实践,比书本理论更有说服力,也更能证明墨学的当代价值与普遍意义。另一方面,要主动回应当代现实问题。兼爱非攻可以回应霸权主义与冲突对抗,为全球和平治理提供中国智慧;节用节葬可以回应生态危机与消费主义,助力可持续发展;尚贤使能可以回应社会公平与人才选拔问题;非命自强可以激励个体奋斗。让墨学与现实问题对接,墨学才能真正活在当下,而不是成为博物馆里的思想标本。墨学本质是实践的,自主知识体系不能只停留在理论层面,必须落实到行动上,形成“知—行—知”的良性循环。对于墨学研究者而言,不能只做纸上的学问,要身体力行墨学精神。节俭克制、诚信待人、乐于助人、勤勉务实、坚守底线,这些最基本的墨学准则,研究者首先要自己做到。墨家历来主张“以身戴行”,自己做不到的道理,讲出来也没有分量。研究者首先是践行者,其次才是阐释者,这样研究出来的成果才有温度、有力量。对于墨学传播而言,不能只局限在学术小圈子里,要走向大众、贴近生活。用普通人听得懂的语言讲墨学,用身边的事例讲墨学,让大家知道墨学不是高深晦涩的古董,就是生活里的道理,就是做人的准则。墨学的复兴,不是要培养多少墨学专家,而是要让更多人在生活中践行墨学精神,做正直、勤劳、节俭、有爱心、有底线的人。当越来越多的人在行动中践行墨学道理,墨学的自主知识体系才有了最坚实的实践基础。过去谈墨学的世界意义,常陷入“墨学与西方某某思想相似”的论证逻辑,仿佛要靠西方认可才能证明自身价值,本质仍是文化不自信,是知识依附的表现。当我们构建起以常识与实践为核心的自主知识体系,墨学就可以以独立、平等的身份参与世界文明对话。墨学的兼爱非攻,比西方抽象和平主义更有历史深度与实践基础;墨学的节用爱人,比西方环保理论更朴素也更根本;墨学的尚贤平等,比西方精英治理更注重公平与德行并重;《墨经》的亲知、闻知、说知三分认知框架,更是中国本土对知识论问题的独立回答,不依赖任何西方预设。墨学不是西方思想的中国版,它是独立生长于华夏大地的思想体系,有着自己的问题意识、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它不需要依附任何西方理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也不需要迎合任何外部标准来获得认可。只有坚持自主本色,扎根本土土壤,墨学才能在世界思想之林中站稳脚跟,真正为人类文明贡献中国智慧。结语:墨学的当代复兴,从来不是要复古退回到先秦的墨家组织,也不是要与其他学派争高下、论正统,而是要唤醒一种沉睡的文化精神,一种扎根生活、注重实践、求真务实的本土智慧。“墨学即常识,墨者永在行”,切中了墨学最核心的特质,也指明了墨学复兴最根本的道路。常识,让墨学有了扎根生活的深厚土壤,永远不会沦为玄虚的空谈;实践,让墨学有了生生不息的内在动力,永远不会变成僵死的典籍。从依附他者到自主自立,从书斋考据到生活实践,从被动辩护到主动建构,墨学的第三次复兴浪潮,本质是本土思想主体性的觉醒。以常识立本,以实践为根,以墨释墨,以行证道,不仅能让墨学从绝学重回显学,更能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提供一条立足本土、面向生活的可行路径。墨子有言:“天下无人,子墨子之言犹在。”常识不灭,实践不息,墨学便永远不会消亡。构建自主知识体系,说到底是一种文化自觉:我们不再需要用别人的标准来评判自己的思想,不再需要靠别人的框架来阐释自己的传统。我们的思想,我们自己定义;我们的传统,我们自己传承。墨学如此,整个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复兴,亦是如此。
初先生🦄
南方在野:朋友们。人们常说距离产生美。“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就是这种美学的经典写照。距离太近了,容易引起原始的欲望。[捂脸]一旦人产生了原始的欲望,就离审美越来越远了。距离就是界限感,不能过分入侵。这就是墨家的非攻美学。非攻的核心义理就是边界感,有边界才有自由。而自由是美的。离开自由,就没有美。王淳:所以你如果爱一个人,是不是不能和她(他)亲密,美与世俗之幸福不可兼得。这一点我是有体验的。一直爱慕初中的女同学,同学三年固然有交心但以礼相待,毕业后更是距离远了,这种美的向往持续了很多年。然后大家各自成家,如果当年走到一起,这种美的感受很快就失去了,因为世俗层面的各自问题,估计也不能幸福。南方在野:是的。这个话题值得回味。为什么亲密关系是最难处理的,就是因为在这种关系中边界感被逐渐消失了,没有了边界感,就容易相互亏害,这样就逐渐失去了审美的意愿。而且在边界感失去的情况下,双方的完整性就逐渐消退了,就不美了。当然,更为哲学的理解就是王淳兄弟所说的,美与世俗的冲突。KirillY: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有时候我会联想到新约当中的亚伯拉罕怀里抱的拉撒路。与富商只有一个火海的距离。但是一面是地狱,一面是天堂。从城邦的角度看美,是一种物理的距离,层次错落构成一个整体。从家庭来看,每个人之间都需要互相的镜映成全自己。但是可能在谈非攻的美学时,需要区别出这种美学所达到的根源东西,它到底是什么根源?距离产生的美,让我们从和平的角度看待城邦和家庭,看待个人。美的根源在于,因为美的背后如果拥抱到它,突破这种距离,是不是会造成歇斯底里式的爆发,这可能是一种类似精神分析式的美。如果这种距离产生的美是守护神圣,那可能是另一种形式的美。当然,当拥抱了他之后,就代表着个人、家庭、城邦的整合,形成一种共同体,这可能是格式塔的美,还有第四种、第五种的美。虽然他用了距离说,但我觉得过程中也有移情,还有内模仿说都有。南方在野:回到美学这个话题,我今天反复引用的一个场景就是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这是诗经中描绘的,我觉得是非常绝美的一个场景。在这个场景中,我们分析这个美是怎么来的。一个美人啊,她站在一条河流的另外一边,而且是那一种雾蒙蒙的情景下。我们就会觉得美,这到底是为什么?就是说我们非常自然的就想到了这是一个物理的空间。由于这样一个物理的空间的隔离,使我们才完整地看到了另外一个个体。一个完整的个体,它的美。它是如其所示地呈现,它是造物主的神功造化,对吧,我们就感觉到了这一种美。但是如果我们突破这种界限,物理上突破这种界限,再近一点,可能这种美就被我们破坏了。如果我们回到这种场景,再反思这种场景,这给我们的启示是非常大的,对吧?如果我们仅仅是把它当做一种物理上的距离,可能我们还是太浅薄了。我们应该更理解为一种心理上的一个距离啊。我们应该对那一种美的事物、一种巧夺天工、鬼斧神工的美,抱有一种敬畏。应该以一种敬畏之心去欣赏这种美,而不应该去破坏这种美。那么,这是心理上的,而不是光是说仅仅是物理上的。我们不去亲近他,我们不去靠近他啊。如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的理解可能会更加深入一点。就是隔在我们与“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审美对象的那一条河,对吧?这一条物理的河,它只是一个象征。那么如果我们把这种象征的意义引申为一种心理中,我们心里也应该有一条河,有一条界限,对吧?那这样,我们的这个思考可能更加的深入一点。KirillY:这个可能涉及场域的问题,科勒在格式塔心理学原理里专门讲了场的问题,因为不同的场之间的切换,由远到中到近,然后会有不同的感受。这种物理空间的变化会对我们的感觉器官产生不一样的感受,引申到我们内在感官有不一样的感受,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根据场的不同的变化,可能我们应对的这个东西会形成一种DNA的模型,然后我们的后代会有遗传的一种模仿。但是还有一种就是我在这个场景下发生了这种情况,那么别人学到了,他在另一个场景下也去发生这个情况。是的,去看人类的美这个东西的时候,它建立的根基不稳,当崇高来到的时候,他面临要么破碎,要么就是认识到这种崇高,重新巩固自己。所以在新天新地到来的时候,有的人的美学结构就破碎了,因为迎合了新天新地,它依然存在。这也就是说,有一些学说能够流传到今天,有的可能就消失了。这条河可以有无限的遐想,有不同的状态,所以水是最容易引起大家联想的东西。天一生水呀。王淳:蒹葭苍苍,白露为霜。萧瑟、朦胧、湿润而寒凉。有触觉、有视觉、有体感,更有人类与秋季天生的通感。在这样的氛围中,“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彼岸一个美丽的女子,一身白裙,让人爱慕又让人不敢接近。野狐岭,山狐鬼大爷:肉魄灵泛马斯洛需求八层级里,灵构成之求知—审美—神学超越中,就缺神学人来了。黄教主来吧?[呲牙][呲牙][呲牙]@南方在野简单称为主体预设(美学)与客观存在(科学)的共鸣么?[微笑][微笑][微笑]搞清了,我工墨能力又上升了呀?王淳:哈哈哈,支持。先要进得去,才谈得上如何出来。狐兄还没进去,就就在想如何理解了,这个理解是隔靴搔痒。野狐岭,山狐鬼大爷:[呲牙][呲牙][强]是,我工墨这边本就在求主体欲愿和客体存在之间的共鸣,但我本能职业性偏工去了[偷笑]南方在野:你看Kirill兄马上就get到了我这个说话的要点。我想说的就是这一条河,对吧,这一条河它不仅仅是物理上的河,它应该是我们内心深处应该有的那一条河。这一条河不是其他的东西,就是墨家非攻哲学里面所说的那一个边界感。不是说我们不去靠近它,我们在物理上不去接近他,不去亲近他,而是我们内心要有一条河,要有一个界限。这个界限是对美的一种敬畏。我建议鬼大爷今天不要有工程师的思维来分析我们的这个谈话,对吧?你就把自己置身于那一种美景之中,你就站在河的这一面,你所仰慕的美人就在河的对面,还是早晨,雾蒙蒙的那个秋天的早晨,雾蒙蒙的对吧?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中间有一条河,你如何用工程的思维来分析分析它呢?这个是不对的。如果按照工程师的思维来思考这个问题,那我那个仰慕的对象在河对面对吧,哪怕是一个早晨呢,我怎么样去架一条桥梁对吧?我拿一个竹竿也好,对吧?我架一个桥梁,我顺着那个竹竿我爬过去,我一定要到达那个对面对吧?我一定要亲近他什么的。这个思维就是工程师式的思维嘛,对吧?那工程师的思维放在这个美学里面的话,这个这样来思考稍微有点不恰当啊。山狐鬼大爷:一一那不会那不会,我也艺术家啊?我非常讲工程美学的。KirillY:这个不是一个预设,反而从最基本的观察法走下来之后,分成了主体预设和客体。因为这种共鸣性的东西可能是到了,我们说是从一个中间阶段才有的一个东西,或者说可能是到了一个终极的阶段才有的东西。最早的时候,我们都是用自己的感官去认识这个世界,并产生认识,可能会出现至少两种不同的结果:一种是在认识过程中利用工具,到达技术流的过程;另一种是在对技术流过程中沉醉于这种状态,也就是一种忘我的抽身,那过程中其实就是马克思的劳动美。但是可能再往后就会有不同的细化,那这个过程可能就是不一样的。当然这个单纯的是从个人角度,如果要从启示角度可能还有其他的。王淳:kirill说的“当崇高来到的时候,他面临要么破碎,要么就是认识到这种崇高,重新巩固自己。所以在新天新地到来的时候,有的人的美学结构就破碎了”这一段说的好。但不一定是崇高来临的时候破碎,更大可能是野蛮,然后接着的是庸俗。南方在野:Kirill说的非常好。所以从哲学批评来说,我倒觉得的确是东方人的这一个美学的观念啊,才更接近、符合这一个美学的哲学。那西方人他就强调,你看不管他是绘画描啊,素描还是画那个油画,他首先是强调要画得像,对吧?那东方人绘画不是如此,他是讲究神似啊。从美学的角度来说,当然是神似,就更加符合美学的理念嘛。那如果你说是形似的话,因为现实生活中没有一个东西是经得起推敲的嘛,它实际上都是不美的嘛,只有神似它才是符合美学的这一个理念的。初步总结一下,就是大家,尤其是Kirill兄,他就谈到了现实生活中的东西,其实都是经不起推敲的。如果往深里揪的话,它都不是真正的美,所以才需要有一条河啊。大家都不是神,对吧?你所认为的东西,如果你过去之后,你就破坏了啊。如果你越过这个界限之后,你越过这条河,这个美感就不复存在了,因为真实的情况可能并不是真的并没有那么美啊。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对吧?而所以就是在美学的创作的过程中,就需要保持这样一种度,就必须要把这条河视为一种美学之中不可逾越的这样一个边界啊,要去守护它啊,就是留下这样一个神似的空间。如果没有神似的空间,都滑入到现实的这一个里面去了,如果没有这一条河,我们就滑入到现实里面去了,那么现实里面实际上是没有真正的美的。这个就是美学,它实际上是一个具有悲剧性的东西。王淳:所以是不是可以总结美的几个特征:第一个特征是它的稀缺性,第二个特征是它的不稳定性,或者叫短暂性,第三个特征是它的不可预期性。这三个特征共同构成了美学的根基。这是现实当中的美啊。如果要让这个现实当中的美成为不朽,成为崇高的一种永恒,那它就必须成为精神层面的美。那这个东西在现实层面可以超脱于现实层面啊。但是这两个之间,它应该是一个不可同时共存的概念,一个状态。所以人为什么要去旅行?旅行他有可能会邂逅一种不可预期的美感,然后呢,在一种不熟悉的环境之下啊,你可能会发现一些你意想不到的美的事物。然后呢,这种不稳定性,因为旅行它时间是短暂的,所以它具有不稳定性跟短暂性。然后另外一个这个稀缺性啊,稀缺性当然是因为你的经历跟你的注意力本身它是稀缺的,而美的资源它也是稀缺的,所以三个共同构成美的三个重要要素:稀缺性、不稳定性(短暂性)、不可预期性。野狐岭,山狐鬼大爷:强。美,有时也可以是短暂的。和工墨讲的“可演进性”,如岁月在社区、老房、小树林、石块上的沉积。缓冲应急的过渡带,有时也很美。如道寺与禅庭在月下的对话。王淳:这个与人类追求的崇高、不朽、永恒之间产生巨大的张力。这个张力需要用彼岸此岸进行隔离。孙枫桥:再来聊聊纳粹美学。KirillY:不过在上个世纪气功热的时候,其实是出现了身体美学。若望保禄二世提出了身体神学,京都学派的几代人物也提出了很多具有价值的东西,嗯,肉身性的现实的美学,比如说和辻哲郎的风土。但是在于我们如何用身体去看这种景色。它涉及到了旅游时的不一样感受。就像道元禅师的那首诗:朝朝日东升,夜夜月西沉。云散山谷露,雨过四山低。南方在野:刚才我们说了一个问题,就是一个形似与神似的问题嘛。形似如果真正的要形式下去的话,它其实就不美。因为形式它是拉近了距离,它把这个距离拉近了,拉近了之后就回到现实了,回到现实之后就不美了。你就看清了他身上有多少漏洞,对吧?你就看清了这个美人的脸上有多少个麻子,你就不美了。但是你隔了一条河,又是雾蒙蒙的,所以你所看到的不是形式,而是神似,你才会感觉到美,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以王淳兄刚才所说的这种稀缺性、不稳定性、短暂性、不可预期性,这都是对现实的非常深刻的描述,现实就是如此。在现实中我们是很难找到美的,或者是在空间上,首先这个美是只在某一些地方存在;然后在时间上,即使它存在的话也是很短暂的;然后即使这个美在某一个时间某一个地点存在,并不是我们都能够遇到的。这就解释了王淳兄所说的稀缺性、不稳定性、短暂性和不可预期性。所以美学谈到最后,它就是中国古典哲学里面的形神之辨啊,形神之辨才是这个美学的核心。形就是代表现实,神就是代表精神,对吧?那一种完美的理型,完美的这一种精神所设想、构想的那种完美的理型。从宗教意义上来说,就是这个俗世与这一个上帝,人与上帝之间的区别,或者说是天人之别。按照中国古典哲学,是天人之别;按照基督教哲学,应该是神人之别,对吧?南方在野:然后如果我们回到墨家的美学批评,对吧?墨家他为什么搞这个非乐?这个非乐他就是认为统治者、当权者被当做神来歌功颂德啊,这种掺杂了权力歌颂成分的政治美学,这是墨家所反对的啊。刚才枫桥也说,谈一谈纳粹美学,纳粹美学从来不新鲜。它就是掺杂了权力,对当权者进行歌颂的这一种美学,这是墨家进行批判的。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所推崇的礼乐文明,礼乐文明讲的好听一点,那是温文尔雅,但是讲的难听一点,就是一种纳粹美学,对吧?运用音乐艺术的手段啊,把人间的某一个权力的拥有者推崇为神一样的存在来进行歌颂,就是歌颂人间的偶像嘛。那这个东西从来不新鲜啊,古今中外都有。希特勒干了这件事情,那苏联、朝鲜呢?嗯,政治性的礼乐也不少嘛,对吧?所以实际上墨家,虽然因为它存续的历史时间比较少、比较短,他自己没有创造出什么音乐和美术的作品,大家就认为墨家不懂美学。其实墨家的美学批评才是最深刻的啊。他是洞悉形神之变、天人之变的这一种美学,他对美学的这个批评是深入骨髓的啊。在春秋战国时期,有一句话叫做“墨子回车,闻朝歌而返”,就是墨子啊,他走到当时那个东周的那个首都的附近,听见那个都城传来那种载歌载舞、对统治者歌功颂德的音乐声飘来呀,他这个马车马上就要回头了。他就是连靠近他都觉得脏了啊,这就是墨子啊。就是外人传说的啊,但是它也能够反映墨家对政治性的礼乐的这种态度。如果有谁真正的经历过那一种大型的乐舞场面啊,大型的交响乐团啊,你身处那个其中,那一种对统治者进行歌功颂德的声音,唱得是激情高昂啊。那种交响乐不停地从四面八方来,震耳欲聋地来敲击你的各种感官呢,你就知道这种礼乐是多么的可怕。你就不会耻笑朝鲜那一些普通人,他为什么看见了这个金正恩来了,每一个都痛哭流涕?哎,你就能够理解。你不经过这种场面的人,你是理解不了的。现在的年轻人不能理解,这个仿佛很遥远,但是这个对我们来说一点都不遥远啊。曾几何时,我们中国也经历过这一段时间,对吧?那一种广场舞,整齐划一的广场舞,有多少人经历过?可能枫桥经历过啊。万众一心,几万个人在一个广场上同呼一个万岁,这是何等壮观,大家都在那里痛哭流涕,群情激奋。你身处那样一个环境,你也会情不自禁的喊一声,喊一声某某万岁,你也会痛哭流涕的。所以我在最后总结一句:就是身处这个俗世之中,我们虽然要心存对美的向往,但绝对不是说轻易地认为在人世间可以找到美的原型。如果这样看问题,我们就堕入了一种纳粹美学。而这种纳粹美学的存在,正是墨家非乐的更深层次、更深刻的原因。墨家对那些一天到晚沉醉于音乐的人,为什么倾向于进行批评?因为墨家,他认为在人世间是找不到真正的美的。你这个美,必须是神似才是美的。你形似了,它就不美。但是在形似与神似之间的那一条河,又有多少人能够永远记得住呢?永远在心中永远记得住那一条人神之间的那一条河呢?这一条河老是被人忘记啊。这就是墨家非乐的非常深刻的一个美学的依据。野狐岭,山狐鬼大爷:[偷笑][呲牙]支持支持!我年轻时兼合唱团的次中音,是有这淹没个体的感觉。[强][强][强]南方功力在结尾。王淳:荡气回肠。想起高尔泰的那句话:美是自由的象征。俗世的自由是短暂的、稀缺的,而精神的自由只在彼岸。南方在野:俗世的自由是短暂的、稀缺的,而精神的自由只在彼岸。王淳兄所说的这个道理,虽然只是那么短短的一句话,但是我们用了一个晚上来进行探究,才把这个事情真正的能够初步的说清楚。接着今天晚上我们刚才所讨论的延续下去,我再说两句。就是按照我们刚才所讨论的,哪一种美学才是清醒的美学,才是在哲学的美学上是能够立得住脚的美学?我看只有这么几种:一种就是禅宗,禅宗的这个美学观,他就是看清楚了,人世间是找不到永恒的美的,所以他才致力于去捕捉瞬间,那种瞬间的感悟。你看禅宗就是强调在此时此地的那一种瞬间的这种产物,对吧?这个是看透了生活,却热爱生活,是一种立得住脚的这种美学。这是第一种。第二种就是类似于基督教的这一种,歌颂上帝是吧?是这一种歌颂上天的美学,它就是在更高层次上向永恒致敬,向存在致敬。当然,细想一下,还有第三种,第三种就是悲剧美学。悲剧美学,它既强调了对现实的一种洞察、看透、批判,对现实不完美的一种批判,与对现实中转瞬即逝的美好的一种破碎的哀悼,也表达了最高意义上的对存在的一种致敬。悲剧美学的价值是非常大的。其他的都应该是美学批评的空间,也就是墨家非乐的空间。对其他的美学都要进行批判,他们多多少少都存在着一种以假乱真、以恶为善、以丑为美的问题啊。他们表面上看起来是在宣扬美、追求美,但是把那一些假的、恶的、丑的东西不自觉的进行了宣扬。是属于美学批判的对象。野狐岭,山狐鬼大爷:还有演进之美学,黄老有田横五百壮士之悲剧美,有隐归之禅,有感思上帝的永恒。除此之外,学天志而促演进与沉淀,即演进之美学。南方在野:[强]这个可以。演进美学,这是一个全新的观念。[呲牙][强]野狐岭,山狐鬼大爷:墨家的美学。南方在野:三表法。很好。演进美学。[强]野狐岭,山狐鬼大爷:不走急了撕了裤衩,也不一点点挪。王淳:悲壮而不绝望,奋进而不颓唐。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以演进的精微而神妙为美,以三表的浑然天成为美,以非命抗衡宿命不果为美。头脑风暴凶猛。孙枫桥:英雄美学来了。野狐岭,山狐鬼大爷:别英雄啊,那太粗糙了,墨学很精工的。精细到为了减少维护成本,我会用种大树,树干钉花盆,底下树盆种灌木,来做自行车—汽车隔离带来确保安全兼替代昂贵的钢栏的[呲牙]。精得如浙人。乃至建筑废料改造后装石笼内,种上攀缘花做防撞墙的,不英雄,抠门[呲牙]。一点点空间都给你园林化还要比钢栏便宜、民间能接单[呲牙]。王淳:演进美学,嗯,基于三表法进行演进,有我们主观的这种能动性,也有客观现实的约束。这个能动性和约束之间形成一个张力。因为现实的约束,所以它不完美;因为主观的能动性,它可以趋近于完美。所以这两个方向之间的张力,它形成的一种美感。这种美感具有对未来的一种憧憬跟期望,也有对现实不完美的一种缺憾的致敬,它们之间形成的一种美感,我觉得也是非常深刻的。南方在野:不是一般的深刻,是非常深刻。不过今天晚上我们谈的太多了,前面的信息量已经过载了,脑子已经吃不消了。过一段时间我们再来讨论这个演进美学的问题。
初先生🦄
zhuanzaiz转载自墨者永在行 2025年12月22日14:46 河北华夏上帝信仰的本真内核,是刻在华夏先民骨血里的精神图腾——从上古高庙遗址全民共祀的通天篝火,到墨子典籍中“天欲义而恶不义”的庄严宣告,它从来指向平等、公正、普世之爱:以“爱”为根的“义”是天志核心,全民共祀是信仰底线,天对君权的绝对审判是道德铁律,“兼相爱、交相利”是现世归宿。这是华夏文明最纯粹的精神之光,是“天(上帝)爱世人”的终极注脚。然而,儒家的崛起,不是文明的传承,而是对这一信仰的系统性阉割与彻底背叛——它以“礼”为刀,劈开信仰的平等内核;以“等级”为绳,捆缚天志的公正本质;以“权力”为饵,将信仰驯化为专制的奴仆;以“宿命”为药,麻痹众生的实践灵魂。儒家对华夏上帝信仰的篡改,不是学术分歧,而是赤裸裸的道德僭越、信仰亵渎,是钉在华夏文明耻辱柱上的滔天罪行! 一、垄断祭天权:信仰领域的等级独裁,用特权践踏“神爱世人”的平等本质 上古华夏,祭天从不是少数人的游戏。高庙遗址里,无论贵贱,皆可捧上牺牲敬拜上天;殷墟甲骨文中,“下民”的祈愿能直达上帝之耳;墨子更是直言“今天下无大小国,皆天之邑也。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此以莫不刍牛羊,豢犬猪,洁为酒醴粢盛,以敬事天。”——天的爱普惠众生,祭祀权是每个生命与天对话的天然权利,这是“天爱世人”最直白的体现:天若有私,怎会让万千生民共享与己沟通的资格?天若爱人,怎会容忍少数人垄断这份神圣联结? 但儒家偏要做信仰的独裁者!《礼记》里“天子祭天地,士祭其先”的无耻划分,直接将祭天变成天子的专属特权,把众生与天隔绝开来;董仲舒更将这份独裁推向极致,鼓吹“天子受命于天”,宣称普通人祭天便是“僭越礼制”的大逆不道。儒家的嘴脸何其虚伪:它一边高喊“天命有德”,一边用等级高墙将众生挡在祭天门外;一边标榜“敬天法祖”,一边把天变成天子的私产。在儒家的逻辑里,天不再是众生共奉的慈父,而是世俗权力的“专属背书者”;祭祀不再是敬畏与感恩的表达,而是天子彰显统治合法性的丑陋表演。这种“信仰特权”,本质是对“天爱世人”的公然践踏——儒家用世俗的等级暴政,亵渎了神圣的信仰平等,将上帝信仰异化为少数人压迫多数人的精神工具。当高庙遗址的全民篝火被儒家的等级祭坛取代,当众生失去与天直接对话的权利,华夏上帝信仰的平等内核,早已被儒家的独裁利刃戳得千疮百孔! 二、扭曲天志本质:道德内核的彻底阉割,用“差等之爱”背叛“平等之仁” 墨子笔下的天志,是纯粹的、平等的——“藏于心者无以竭爱”,爱是人心本源;“天欲义而恶不义”,义是爱的外化,指向“视人之国若视其国”的普世关怀。这份天志,不偏袒权贵,不冷落卑微,以平等之爱维系世间公正,是华夏上帝信仰最珍贵的道德底色。但儒家偏要阉割这份道德!孔子一句“孝悌为仁之本”,直接将血缘之私凌驾于普世之爱之上,把“兼相爱”扭曲为“爱有差等”。在儒家眼里,天的“义”不再是众生平等,而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服从;“天爱世人”不再是普惠众生,而是“卑者顺从尊者”的道德规训。董仲舒的“三纲五常”,更是将这份背叛推向顶峰——他宣称等级服从是“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天志,把君主的专制权力包装成上帝的意志。儒家的无耻在于:它用世俗的血缘枷锁,套住了天志的平等灵魂;用专制的等级逻辑,替换了上帝的普世之爱。当“义本于爱”被异化为“义本于等级”,华夏上帝信仰的道德内核,早已被儒家啃噬殆尽,只剩下服务专制的伪道德残渣! 三、沦为权力附庸:信仰的娼妓化,消解天对君权的审判力,沦为专制帮凶 上古的天,是权力的审判者,不是附庸!《尚书》里“天命殛之”的怒吼,是天对暴君的终极惩罚;墨子笔下“天子为暴,天能罚之”的宣告,是天对君权的绝对约束。这份审判力,是华夏上帝信仰最锋利的剑,劈开专制的黑暗,守护众生的正义,是“天爱世人”最硬核的保障——天若纵容暴政,怎配称“至上之神”?天若庇护权贵,怎谈“爱世人”? 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把天变成君权的装饰品——所谓“祥瑞”“灾异”,不过是对君主的温柔警示,绝无“天命殛之”的决绝。儒家的堕落在于:它把天从权力的审判者,变成了专制的“背书者”;把上帝信仰从制约君权的利剑,变成了维护专制的盾牌。当权力践踏公正,儒家不呼唤天的正义,反而为暴行寻找“天命”的借口。儒家让上帝信仰沦为专制的帮凶,让天的审判力荡然无存——这份对信仰的亵渎,比任何暴政都更令人齿寒! 四、消解个体价值:精神上的集体阉割,用宿命论麻痹“践行天志”的灵魂 华夏上帝信仰从来不是躺平的宿命论,而是主动的实践之学!高庙先民以祭祀践行敬畏,墨子以“兼爱”践行天志,“既以天为法,动作有为必度于天”——个体的价值,在于主动呼应天的意志,用行动彰显“爱”与“义”,这是“天爱世人”最鲜活的实践:天若要人被动认命,何必赋予人践行的能力?天若爱世人,怎会容忍众生放弃改变世界的责任?但儒家偏要对众生进行精神阉割!儒家的“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直接把个体命运甩给虚无的天命,消解了践行的意义;孟子的“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更是让众生放弃抗争,安于等级带来的苦难。在儒家的逻辑里,个体无需践行天志,只需顺从天命;无需追求公正,只需接受不公;无需反抗暴政,只需“安贫乐道”。儒家的虚伪在于:它一边喊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一边用宿命论抽走个体的实践脊梁;一边标榜“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一边让众生在等级压迫下苟延残喘。当“践行天志”被异化为“顺从天命”,当个体的道德能动性被彻底消解,华夏上帝信仰的实践灵魂,早已被儒家的宿命毒药毒死——众生沦为被等级秩序裹挟的行尸走肉,而儒家,正是这场精神屠杀的刽子手! 五、结语:儒家的悖逆,是文明的倒退,是信仰的灾难 儒家对华夏上帝信仰的改造,从来不是“诠释”,而是“篡改”;从来不是“传承”,而是“背叛”。它用等级暴政亵渎了信仰的平等,用专制逻辑阉割了信仰的道德,用权力附庸消解了信仰的批判,用宿命论麻痹了信仰的实践。墨子笔下的天,是众生平等的终极依据,是权力的审判者,是爱的践行者;而儒家笔下的天,是等级秩序的守护者,是专制权力的附庸,是宿命的主宰——二者看似同涉“天”字,实则天差地别,一个是神圣的信仰,一个是卑劣的工具。 儒家的滔天罪行,不在于学术观点的差异,而在于它以“正统”之名,遮蔽了华夏上帝信仰的本真内核,让众生在等级专制的泥沼里沉沦千年;在于它用“伪道德”取代了真信仰,让华夏文明失去了制约专制的精神武器;在于它背叛了“天爱世人”的终极价值,让信仰沦为权力的奴仆。 重拾华夏上帝信仰的本真,必先撕下儒家的伪善面具,认清它对信仰的亵渎与背叛;必先砸碎儒家的等级枷锁,恢复“全民共祀”的平等,重启“天罚暴君”的审判,唤醒“践行天志”的灵魂。唯有如此,华夏上帝信仰的精神之光,才能重新照亮文明的前路;唯有如此,“天爱世人”的终极价值,才能真正落地生根!
初先生🦄